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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推出可持续航空燃料附加费,2027年起适用于离境航班

行业影响这项强制性的按起飞架次征收的费用不仅覆盖航空公司,也延伸到公务航空和通用航空,使新加坡为减排筹资的责任落到服务其两大机场的每一家运营人和地面代理身上。

Fccaviation

新加坡推出了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征费,用于资助可持续航空燃料的采购,并支持减少航空排放。该立法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 生效。该征费适用于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从新加坡起飞的符合条件的客运及通用和公务航空航班,涵盖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售出的机票或服务。货运征费将适用于自 2027 年 10 月 1 日起售出的服务,对应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从新加坡起飞的航班。

新加坡推出可持续航空燃料附加费,2027年起适用于离境航班

该征费是对从 Changi Airport 或 Seletar Airport 起飞、前往新加坡境外直接目的地的符合条件的商业及非商业航班征收的强制性费用。第一类为客运征费,涵盖不论座位数多少的定期商业航班,以及核定客座超过 70 个的飞机执飞的非定期商业航班,按每名应征乘客收取。第二类为通用和公务航空征费,涵盖核定客座不超过 70 个的飞机或直升机执飞的非定期商业航班等类别。新加坡境内航班,以及无法使用航空煤油作为动力来源的航空器执飞的航班,不在适用范围内。被排除的航班包括军用、外交、政府、人道主义、慈善、搜救、经批准的飞行训练,以及维护、维修或大修航班。仅为加油、换机组或小修而进行的技术性经停,如无乘客上下机,则予以豁免。

费率取决于目的地区段,多段航班以新加坡境外的第一个目的地为准。第一区为东南亚;第二区为东北亚、南亚、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第三区为非洲、中亚和西亚、欧洲、中东、太平洋岛屿和新西兰;第四区为加拿大和美国。第一类费率为每名应征乘客 1.00 至 41.60 新加坡元。经济舱和超级经济舱按经济舱费率收取,而公务舱和头等舱按高端费率收取,即经济舱费率的四倍。

运营人无需为每个应征航班购买或使用 SAF。该征费集中收取,并通过法定 SAF 基金用于购买 SAF 及相关环境属性。SAFCo 代表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CAAS)负责征收和采购。航空器运营人负有法定缴费责任:对于商业航空运输和航空作业,为实施或提出实施该航班的人;对于其他航班,为航空器所有人。运营人可以将该费用转嫁给购票人或包机人。

负责该航班的地面代理(GHA)向运营人收取该征费,并协助完成飞行后申报。对于公务和通用航空航班,为每个航班提供服务的持牌 GHA 通过 SAFCo 指定的征费收取服务提供商 IATA,独家代表运营人办理申报和缴费。运营人必须自每份记录形成之日起将与其 SAF 征费申报相关的记录保存五年。逾期缴费将按每日计息,利率为新加坡三个月复合 SORA 加 4.5 个百分点。

新闻来源

Singapore 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LevyFccav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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